最近吵得火熱的話題除了高委員案之外,再來就是公投了,而行政院竟有意不待公投法過關,欲直接以行政命令來舉行公投,筆者聽閒此消息後不禁感嘆,民進黨根本是在走舊國民黨所走過的路!
 
 以前威權統治時期,舊國民黨最喜歡搞的就是行政命令,相信只要和筆者同年紀或長於筆者之人,應該對此做法不會陌生,這是民主政治最可笑的行為,那有沒有法律授權就以命令來限制人民?甚至於處罰人民的,今天雖然公投並非限制或處罰人民,然其思維豈非同於舊國民黨乎?
  怎麼說呢?舊國民黨是只要他們想搞什麼就以一道命令來做,而民進黨你們不是最討厭這種做風嗎?但是現在卻仿傚,這不是很諷刺嗎?
 
 最後在此呼籲,要舉行公投筆者是沒意見,但絕對要有法源依據,否則只會被其他民主國家所取笑,被人民唾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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